李峥/文
近年来,傍名人商标越来越火,据说“帐子怡”“贩冰冰”、“赵本衫”、“张一摩”、“莫闻味”、“泻停封”、“锅富城” “张量饮”等名人谐音已被抢注为商标并通过官方审核,并被热炒。
但这样的商标也容易引起多数受众反感,“‘莫闻味’臭豆腐、‘帐子怡’蚊帐、‘泻停封’止泻药?听起来像恶搞,而且也不尊重人家。”
虽然,启用这些傍名人商标可以提高商品知名度,但却很容易名人粉丝的反感(特别是“恶搞”的),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品的美誉度。
其实,好的商标未必要傍名人,而且傍名人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,同时,名人的名气来得也快,去得也快,今年还大红大紫的国际巨星,可能再过3-5年就过气了——毕竟“花无百日红”,而商标一旦启用,生命周期可能是10年、20年,甚至更长。名人过气后,商标原来拥有的天生优势,可能已经不在了,显然不利于以后的商品推广,其实,即使名人不过气,也可能因丑闻缠身而影响商品的美誉度,可以说,成也名人,败也名人。
因此,要注册一个好商标,重要的不只是商标的知名度,还要考虑商标的美誉度。其实,要塑造一个商标的知名度,并非什么难事,只要让媒体给予一定的暴光和展示,相信不久就会被潜在消费者知道,难的是塑造商标的美誉度。
而采用一个有文化内涵的词语或者有积极意义的形容词注册商标,不仅可以让你的商标在获得一个好的起点,而且也有利于后期的推广,如我们可以采用类似“宝宝乐”“喜鹊”“七仙女”这样的词语注册商标,则非常有利于打造商标品牌。

当然,我们也可以利用引起他人联想的常用词语注册商标,比如,我在网上查到有人将“同意”注册成了商标,“同意”是一个常用的动词,容易让人联想到重要文件需要老板或者领导签字“同意”,意味着认可或者权威,显然这是一个非常适合用来做高档“签字笔”的商标,而且他注册的“商品/服务列表”中居然也包括了“书写工具”和“文具”这两项,真是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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